1、获取项目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到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略)号创业广场B座(略)层(略)室获取项目采购文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
((略))《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略))融资平台:(略)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