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坪**(略)年围墙周界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工期:(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 “三类人员”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略)〕5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在职社保证明;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书,提供在职社保证明。
3.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4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供应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采购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期限:(略)
获取地点:(略)
获取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的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略)
(2)投标准备:(略)
(3)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4)响应文件的制作:(略)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6)响应文件的解密:(略)
(7)具体操作指南:(略)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略)
预算金额未达(略)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