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4 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略)6年5月-(略)6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略)6年5月-(略)6年7月的缴费证明;
3.1.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略)4年度(或(略)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6年7月(略)日(略)时至(略)6年7月(略)日(略)时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6年8月7日9时(略)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略)招标人地址:(略)招标人联系人:(略)招标人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略)代理地址:(略)代理联系人:(略)代理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