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价格说明 | 每平方米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后3个月租金金额(含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度支付。 |
租赁期限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 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竞价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3. 意向承租方是企业法人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记录,没有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以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作为审核材料);4. 意向竞价人是非法人组织的须合法存续,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失信黑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材料作为审核材料; 5. 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曾经或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此次资产竞价招租;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5.曾经或现在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没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文件;6.税务部门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文件;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8.标的状况确认书(标的(略)、(略)须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2. 个人身份证;3. 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曾经或现在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没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文件;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5. 标的状况确认书(标的(略)、(略)须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现场勘查证明,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或现场勘查证明。2. 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电话:(略)3.报名标的(略)、(略)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租方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4.标的6每户每月用电总量不超过3千瓦限制,标的(略)-(略)的承租方须自行与物业对接分装电表并承担分摊水费;5.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6.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7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 号 | (略) (略) (略) (略)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标的状况确认书(标的(略)、(略)须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3.承诺文件4.租赁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