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A(略)-(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光明区马田街道通兴路与金安路交叉口东南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0.(略)<并且≤4.(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略).3 |
| 投资强度: | (略)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污防攻坚办〔(略)〕(略)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意见。企业正式入驻前竞得人须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八)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在开工建设前须与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管线具体位置,并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若后续开发建设影响市政管线需及时出具相关设计方案或管线保护方案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九)本公告出让宗地要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考虑提前预留再生水利用设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行业用水定额严苛值,并及时将“节水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报光明区水务主管部门审核。(十)本公告出让宗地应符合《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略)-(略))》的有关要求。(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该宗地:(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https:(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略)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略)A(略)-(略) 号地块:(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