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略) (2)工程设计资质:(略) 2.业绩要求:(略) 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设计问题引起)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5.其他要求:(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略)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或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