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组成的联合体资格需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