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永春医药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丙九街(兴运路-兴民路)已由长城乡联字〔(略)〕9号、长发改审批字〔(略)〕(略)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地点:(略)
2.5监理服务期:(略)
2.6监理服务质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注:(略)
3.2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3业绩要求:(略)
3.3.1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监理业绩。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略)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
3.5其他人员要求:(略)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略)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略)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略)号)。
5.3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参加,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将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监督部门:(略)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略)
电话:(略)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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