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签订合同后(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保护修复工作完成(略)%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略)%。本项目保护修复服务全部完成后,且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按终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对辽沈战役纪念馆内(略)件套((略)件)皮革类文物进行保护修复。通过修复后使文物皮质部分柔韧性提高、配饰件病害得到有效去除,文物整体强度、稳定性明显提升,确保文物在较长时间内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可用于陈列展示。其中包含(略)件套((略)件),即三级文物(略)件套((略)件),未定级文物(略)件套((略)件)皮革文物的保护修复。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严格遵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与相关的文物保护修复行业标准,进行馆藏皮革类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文物修复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修复中使用的方法与材料要足够安全,有利于文物的长久保存,不能对文物造成新的损害,确保皮革类文物的修复质量;修复过程中,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与影像记录,保证修复档案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修复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预防性保护措施,防止皮革类文物二次受损。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文物运输要求
1.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文物需要异地保护修复,故需进行运输。修复场所需具备修复和研究双重功能,不得进行二次文物运输。修复场所应具备如下条件:(略)
2.文物运输由专业文物运输团队完成。文物运输包装要求:(略)
(7)验收标准及方法:
1.保护修复后的文物皮质部分柔韧性提高、配饰件病害得到有效去除,整体文物强度、稳定性明显提升,确保文物在较长时间内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可用于陈列展示。完成项目相关档案的整理、编辑和存档。
2.相关分析研究成果
3.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验收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一)保护修复工作要求
清除文物表面污染物,消除文物不稳定病害;完成文物除霉除虫、回潮矫形、加脂回软、粘接加固及修补等保护修复工作;保护修复后的文物皮质部分柔韧性提高、配饰件病害得到有效去除,文物整体强度、稳定性明显提升,确保文物在较长时间内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可用于陈列展示。
(二)保护修复具体工作范围
本项目保护修复皮革类文物共(略)件套((略)件),其中三级文物(略)件套((略)件),未定级文物(略)件套((略)件)。(略)件皮革类文物均为解放战争时期的使用品,主要类别为皮挂包、皮带、皮箱、皮靴、枪套、子弹带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技术和质量要求
严格遵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与相关的文物保护修复行业标准,进行馆藏皮革类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文物修复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修复中使用的方法与材料要足够安全,有利于文物的长久保存,不能对文物造成新的损害,确保皮革类文物的修复质量;修复过程中,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与影像记录,保证修复档案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修复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预防性保护措施,防止皮革类文物二次受损。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响应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略)〕(略)号的规定,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