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新改造和维修工程Y型过滤器采购及服务:
3.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略)年1月-至今),口径≥DN(略)且设计压力1.6MPa或2.5MPa的Y型过滤器供货业绩一项;(以与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