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债及区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质量要求:(略) (2)采购质量标准:(略) (3)施工要求的质量要求:(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②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略)年7月(略)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1、本条所指的行政处罚仅限于所列举的6种违法行为:(略) ?(2)自(略)年7月(略)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补充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8.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情况,对属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