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精益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括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精益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网编号:(略)
2.省网编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转包分包:(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2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略)〕1号)》,**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步.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略)),完成投标人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没有其他操作。
第二步.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 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略)
第三步.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否则将因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略)
2.上传方式:(略)
3.截止时间:(略)
4.地点:(略)
五、解密时间
时间:(略)
操作:(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
1)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中标公告中将公示中标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其未中标的原因及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原因。
2.“去标识化”(暗标)评审
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略)〕6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 ”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