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奎屯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生活水源置换)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奎屯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生活水源置换)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奎屯市水利服务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犁州奎屯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生活水源置换)项目(一期)自动化工程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奎屯市;
2.2 工程规模:(略)新建输水管线(略).(略)km(管径DN(略)~DN(略))及管道附属建筑物。工程设计年供水量为0.(略)亿m3,输水管道设计流量为1.(略)m3/s~0.(略)m3/s。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略)-(略),由年引水量确定本工程规模为V等小(2)型工程,由管道设计流量确定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伊犁州奎屯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生活水源置换)项目(一期)自动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2.4 高控制价:(略).(略)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本项目一期工程4个标段中的自动化建设标段。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2.7 交货期:(略)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水利行业信息化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的相关经验(指泵站、供水管线及各类阀井的信息化、自动化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中级(含)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安装、维修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1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若(略)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略)年1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的相关资料。;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业绩且无不良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信誉要求:(略)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略)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 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略)上发布。
7.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7.1 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时限内有行使异议的权利;
7.2 异议应当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水利服务站
联系人:陈文博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龙
电 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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