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址:https:(略)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4.足额缴纳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三)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四)保证金缴纳流程及退还说明
1.竞买人登录后按照资格审查页面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账号及显示金额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缴纳后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网络竞价不接受线下或现场缴纳。
2.保证金金额:(略)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4.保证金退还:(略)
七、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候选人,不低于起始价的高报价者为竞得候选人。
(二)有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候选人,不低于底价的高报价者为竞得候选人,底价设置与否详见本公告注意事项。
(三)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略)
(四)交易结果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略)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竞得人。
八、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收益、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略)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见附件5)。
(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相应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三)竞得人自取得全额缴款凭证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实行保证金追加制度,具体原则如下:(略)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项目,延时竞价环节将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表》中项目序号依次进行,前一个项目竞价结束后,再启动下一个项目的竞价。请报名序号靠后的竞买人密切关注交易系统动态,耐心等待相应项目的竞价开始。如因未及时关注而错过竞价,交易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参与竞买人同意并认可本次公告的《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在成为竞得人后,同意按该文本签订相关文件。
(四)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略)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五)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湿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七)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开展地质勘查需临时用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经批准如需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林地、草原,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新疆拜城县琼果勒煤矿普查设有出让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九)新疆拜城县琼果勒煤矿普查、新疆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铁矿普查与已设油气探矿权重叠,请竞买人在办理登记时提交互不影响已设油气探矿权权益承诺。
十、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机关报案。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出。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矿业权现状、出让程序及所列条件等所有公告内容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业权存在异议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竞买人可前往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获取出让探矿权简要地质资料。地址:(略)
(三)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四、附件
1.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授权委托书(格式)
5.探矿权出让合同
6.挂牌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7月(略)日(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