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补充事宜:(略)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定义:
2.1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4.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5.本项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开始开标后完成所投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6.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6.2“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章进行签字、盖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签章或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