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切实提升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能力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要求,现就平潭综合实验区(略)年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要求
(一)考试对象
生猪、牛羊屠宰企业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生猪、牛羊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实习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3.从事生猪、牛羊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农政通”微信小程序,注册后选择“牧运通”,在“屠检考务”模块中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日完成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和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今年系统有部分变化,请报考人员注意:
报考人员类型选择:(略)
考务方面:(略)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工作。包括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报名指导工作、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协助开展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终审并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务组织等全过程实施监督。
2.区农业农村局于(略)年7月(略)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省农业农村厅于(略)年8月4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略)年8月5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政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考试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当次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及考场教室查询
(一)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于(略)年8月7日9:(略)
(二)考场教室查询
因今年系统新增教室编排功能,具体考场教室以准考证打印信息为准。请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号、座位号,并提前熟悉考点位置,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试时间、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
(略)年8月(略)日上午,分2场考核:
场8:(略)
第二场(略):(略)
(二)场次分配
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报考场;牛羊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报考第二场。
(三)考试方式
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
(四)考试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略)
(五)考试要求
考试采取在线机考形式,时间为1小时。考试开始前(略)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略)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考试内容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按照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进行考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试范围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略)-(略))、《牛羊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略)-(略))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大纲。
六、考试合格成绩认定
本次考试共(略)道题,(略)分为合格分数线。
七、考试合格证颁发
考试成绩确认后,考试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证电子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考试上传系统的相片统一为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相片不合格,审核不予通过。
(三)应考人员可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操作练习,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略)
2.“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3.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应考人员须知
4.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