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乾安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和完善城乡综合治理,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优化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按照工作需求,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略)人,从事机关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保洁、保绿等岗位,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配到各用人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乾安县户籍,落籍时间在(略)年7月(略)日前(含7月(略)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3.无前科劣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2.已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人员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公益性岗位补贴累计享受超过6年的;
4.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进行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略)
2.大龄失业人员:(略)
3.残疾失业人员:(略)
4.零就业家庭人员:(略)
5.低保失业人员:(略)
6.失地农民:(略)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略)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方式:(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乾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版2份、蓝底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1.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报名人员自负。
六、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视报名人数终确定考试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递补
经考试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公示期结束前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考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聘用、培训及调配
被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调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其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人员上岗前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安排上岗。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书,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用工协议书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期满后自然终止,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用人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九、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十、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略)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乾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7月(略)日
初审复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