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同安区(略)-(略)年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类型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同安区(略)-(略)年校外供餐集体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
说明:(略)
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事项如下:
①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②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
③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④配合学校做好日常供餐管理工作,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代表的不定期考察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⑤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
5、投标人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 具用具等的区域)不小于(略)㎡。
说明:(略)
6、投标人须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承诺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至少配备1名营养师。
7、投标人须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说明:(略)
8、信用信息查询: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8.2、截止时点:(略)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略)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9、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