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略)-1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澄迈县大丰镇盐丁社区 |
| 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1.(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略)〕(略)号)的要求,项目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略)个月内。项目竣工时,本宗土地在约定竣工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的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项目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结合该项目的民生定位与公益属性,考虑到乡镇级便民农贸市场运营收益空间有限,项目核心价值体现在社会服务效益而非经济效益,若设置产业对赌指标将抬升项目准入门槛、加重运营主体负担,不利于民生项目的落地实施与长期稳定运营。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切实发挥惠民效能,该地块公开出让时不设定产值税收等指标,以适配项目公益属性与乡镇实际运营条件。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2)该宗地符合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属于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略)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宗地拟安排用于发展便民农贸市场项目,属于批发零售业。(3)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宗地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4)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同时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略)〕(略)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5)该宗地开发建设需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严禁引入对周边居住及公共环境存在干扰或存在污染风险隐患的项目。在建设方案设计与布局阶段,应充分考量周边污染影响距离;土地供应后若需重新引进新项目,须对高污染项目实行严格审查管控,确保项目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