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略)-(略)年度监理单位集中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服务期限:(略)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无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监理人员要求:(略)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略)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略)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略)
5.2、交纳方式:(略)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5.3.2电子保函:(略)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略)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6.4投标文件解密:(略)
6.5特别说明:(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管单位:(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