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GC(略)-(略)地块位于燕州路以南、建兴路以东,宗地号为(略)GB(略),实际出让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折合(略).(略)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略)年、零售商业(略)年。
容积率>1.2且≤2.2;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3%,其余为城镇住宅;绿地率≥(略)%;建筑高度≤(略)米;建筑密度≤(略)%;附图中蓝线范围内洋红色虚线部分须设置一条8米宽的弹性道路,无偿提供社会公共使用;附图中蓝线范围内远期绿化控制线部分(位于地块北侧,用地面积约(略).9平方米,不含弹性道路面积)应作为公共开敞空间(绿地或游憩广场),地上不得建设相关建筑物。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略)
GC(略)-(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略)万元。
二、项目配套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地块外出资配建两条市政道路,一条位于地块南侧,长约(略)米、宽(略)米;另一条位于地块西侧,长约(略)米、宽(略)米。该道路用地划拨给竞得人,划拨地价款按城区政府实际核定的成本征收,建成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青秀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
(二)竞得人须在地块南面南宁市第十七中学(略)GB(略)宗地发证范围内出资建设一栋(略)班小学部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不低于(略)平方米,建成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青秀区人民政府、青秀区教育局、南宁市第十七中学。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参加地块竞买的申请人,还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GC(略)-(略)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略)
(二)挂牌报价时间:(略)
(三)竞买申请时间:(略)
(四)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略)
(五)竞买申请地点:
1. (略)年7月3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略)
2.(略)年8月3日9时至(略)时和(略)时至(略)时(略)分:(略)
(六)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略)
(七)截牌仪式时间和地点:(略)
六、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略)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报名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 查询网址
http:(略)
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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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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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