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区(略)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落地实施,规范项目服务管理,切实保障辖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权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项目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踊跃报名参选。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费用(一)服务内容及时间
1.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略)〕3号)、《自治区残联关于预下达(略)年中央财政残疾人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略)〕(略)号)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服务内容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2. 机构服务时间:(略)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预算(略)元(大写:(略)
二、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二)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三)服务机构选择应按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购买服务要求规定。
(四)服务机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时间:(略)
2. 报名方式及地点:(略)
四、服务机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参选机构报名时须完整提供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 机构法人身份证件及联系电话。
2. 机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机构简介(机构资质、医护、社工、护工等人员配置情况;主要开展的有关业务工作及业绩情况等),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初审合格后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研究决定
来宾市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报名情况开会研究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来宾市兴宾区残疾人联合会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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