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略)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版)的通知》(桂科发〔(略)〕(略)号)要求,(略)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
本次申报的是“赋能”行动计划(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须知及指南内容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桂科管系统”)查阅。
二、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等方式。请申请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需在网上填报申报书。已有网上申报登录账号的老师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略)
从未登录过系统的老师可通过自行注册或者发送邮件到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获取登录信息(邮件内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常用邮箱、手机号码和所在学院等信息)两种方式获取登录账号。
(二)请申请人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
四、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桂科规字〔(略)〕(略)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请申请人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学校及时审核推荐。
五、特别提醒和附件盖章注意事项
(一)建议各项目申请人积极使用“广西科技厅智能科创平台”(http:(略)
(二)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填写需学校提供的近5年承担的科技项目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等信息(详见附件1),请牵头申报老师保存使用。
(三)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详见附件2)盖章,请按照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盖章操作手册(校财务处系统)(详见附件3)办理盖章流程,去校办(暑期放假周和收假前一周在雁山起文北楼(略)室;其余时间在育才办公楼(略)室;假期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略)
六、“超龄申报”处理方式
(一)按照项目申报须知,请所有超龄申报的老师,提供以下材料:
1.延迟退休的批准文件和“申请人个人简历(包括科研经历、承担课题情况、已获得奖励情况)”。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1)属我区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科技人才或未经认定但符合其相应条件的;
(2)近5年内曾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
(3)自治区重点引进或急需培养的其他特殊人才。
请超龄申报项目的申请人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略)年7月(略)日前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学校将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获得科技厅批准同意超龄申报的批复件后取消系统申报限制。
(二)系统填报时,请超龄申报的老师,将科技厅的批复文件和符合超龄或超项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以便项目管理机构审核。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略)
(二)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1.“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略)
2.“广西科技厅智能科创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略)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略)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
1.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对应指南:(略)
2.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对应指南:(略)
3.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应指南:(略)
4.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指南:(略)
(五)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略)
(六)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略)
2.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3.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盖章操作手册(校财务处系统)
科学技术处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