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略)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略)〕(略)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办发〔(略)〕(略)号)文件要求,因河池国投福达农产品冷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实施(略)年广西桂西北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河池市市本级项目——河池市出口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我局拟重新遴选(略)年广西桂西北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河池市市本级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本次申报主体须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质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联农带农成效明显。
(二)实施能力达标。主营业务突出,具备与项目匹配的产业基础、生产加工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项目布局合理。项目选址限定河池市各县(区)区域范围内,重点布局肉牛产业核心发展区,符合全市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及集群整体布局;项目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手续齐全或可明确落实,无土地权属争议。
(四)项目方案可行。项目建设目标清晰、内容具体,投资估算科学、资金筹措方案合理,建设周期符合要求,能够有效补齐肉牛产业发展短板。
(五)资金管理规范。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企业承诺自筹资金等于或大于财政资金的3倍,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主动接受行业主管、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肉牛产业发展方向,契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产品加工营销、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等。
项目实施时间:(略)
三、支持方式及资金要求
(一)支持方式。支持肉牛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肉牛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实施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已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不重复补助,补助期限为(略)年1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
(二)资金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为(略)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次性支出、列支培训费、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会,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项目,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已有普惠专项支持内容。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产业集群项目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计不超过(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原则上要撬动3倍及以上的地方和社会资本投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为:(略)
申报主体须按顺序整理装订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步报送全套电子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五、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时限。(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流程。申报主体将全套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所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查本辖区申报材料,汇总后出具推荐函,将辖区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Word版)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邮箱:(略)
六、遴选评审流程
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申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开展,无排他性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一)资格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查申报主体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
(二)专家评审与实地核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从产业基础、项目可行性、主体带动能力、资金方案、预期效益等维度综合评审打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实地核查,核实项目建设条件、企业实际经营及联农带农情况。
(三)结果公示。结合评审及核查结果,确定拟入选承担主体名单,在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果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项目承担主体,指导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逐级报审、落地实施。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履约管理。入选主体须与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严格按照审定方案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二)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将依规追回财政资金,并依法追责。
(三)全程公开监督。本次遴选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虚假申报、违规操作等行为。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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