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竞价选定中标者,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序号 | 资产 名称 | 资产地址 | 资产 用途 | 建筑面积(㎡) | 一次性场地使用费(元) | 竞标底价 年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出租期限 (年) | 免租期 (月) | 租金 递增 | 备注 |
1 | 海翼天地项目4号楼屋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与文帝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海翼天地项目4号楼 | 光伏发电 | (略) | (略) | (略) | (略) | 9年(略)个月 | 0 | 无 | 建成后光伏总面积不超过(略)㎡,超过部分按(略)元/平/年加收租金 |
二、出租资产招租条件
1.出租用途:(略)
2.出租期限:(略)
3.招租底价及竞价规则
(1)招租底价:(略)
(2)竞价规则:(略)
(3)其他费用:(略)
(4)光伏电费:(略)
4.租金收缴方法及保障措施:
(1)一次性场地使用费和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年度租金按年支付,每个支付周期的后一个月的(略)日前(若(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后一个工作日)提前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2)合同租赁保证金:(略)
(3)竞租履约保证金:(略)
(4)租金递增:(略)
(5)装修期(免租期):(略)
(6)招租方式:(略)
三、承租条件
1. 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个人不得参与报名租赁;
2. 具备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相关资质;
3. 拥有充足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光伏项目建设及运营成本;
4. 认可本方案各项条款,自愿遵守招租及租赁合同约定。
四、特别事项
1. 承租方应在投标前对海翼天地项目4号楼屋面屋面现状及防水状况进行确认,了解原屋面的防水做法和渗漏水情况,同时对建筑主体结构荷载情况进行勘察,须对建筑结构安全评定,施工前须提供专业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的评估方案;如需加固,提供主体结构加固方案(如有);
2. 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招租屋面现有设备设施及管网布局情况,在设计时应预留维修空间和维修通道,方便后续招标人对相关设备设施和管网的维修需求,如因项目实施造成招标人相关设备设施和管网无法维修,承租方必须负责配合招标人实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的拆除及重新安装工作,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 本项目配电房存在另一光伏项目已并网占用的情况,承租人负责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并网接入问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 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电力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
5. 租赁期满,承租方若不再续租,需无偿拆除光伏设备并恢复屋面原状,或经出租方同意保留设备,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6. 未尽事宜,由招租方与中标方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报名截止时间:(略)
1.意向竞租人为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2.企业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标招租:
(1)拖欠企业租金情况;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或国贸控股、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七、竞租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略)年7月(略)日 (略):(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缴交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
(1)竞租保证金原则上由意向竞租人缴纳;
(2)保证金请汇至公司指定的对公银行账号,不接受其他缴交方式;
(3)在银行现金缴付时,请在现金缴款单 “款项来源” 一栏中写 “竞租保证金”;竞租时要提供缴款单据原件复核。
(4)竞租时要提供缴款单据原件复核。
八、开标时间、地点:(略)
招租人:(略)
(略)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