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天明路桥建设工程
HMG-(略)-QL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码港智慧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略)】(略)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临港产业管理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明路跨规划新柴米河桥梁位于设计天明路与新港路交叉口西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略)m+(略)m+(略)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小箱梁,桥梁全长(略).(略)m,桥梁全宽(略)m,桥梁中心线与规划河道中心线成(略)°夹角。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桩接盖梁式桥台,桥墩采用盖梁柱式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直径1.5m。
2.2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HMG-(略)-QL标段。
(1)HMG-(略)-QL标段:(略)
2.4本项目HMG-(略)-QL标段建安费:(略)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略)日历天(暂定(略)年8月(略)日开工,(略)年2月(略)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略)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略)
备注:(略)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近一次的信用等级(施工单位)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略)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略)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须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略)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 1 座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或含有中桥及以上桥梁的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1.5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略)
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项目当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子邮箱:(略)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规〔(略)〕6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略)号)举行投标文件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E-mail:(略)
注:(略)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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