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新店镇实际,现制定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提升执法质效:(略)
2、优化营商环境:(略)
二、检查对象
新店镇辖区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职责分工
统筹组:(略)
检查小组:(略)
四、检查事项和法定依据
依据《新店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检查。
五、检查计划
1、日常巡查:(略)
2、个案检查:(略)
3、联合检查:(略)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所有检查必须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严禁越权执法、随意扩大检查范围。落实“扫码入企”、“亮证执法”制度,检查前出示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权利义务,保障企业知情权。
2、落实相关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透明公正。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检查结果录入执法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服务导向
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向企业说明法律依据、整改要求和帮扶措施。对首次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以教育指导为主,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4、严明纪律作风
执法人员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检查中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非必要不占用企业生产时间。
5、强化协同联动
加强与、城管、消防等部门信息共享,对跨区域、跨行业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执法部门统筹协调。
附件:(略)
新店镇人民政府
(略)年3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