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标方式及规则 □ 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议事制度确定中标人。 □ 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人数:(略) 注:(略) 2.定标因素(不少于2个): 注:(略) a.价格因素:(略) b.企业实力:(略) c.企业信誉:(略) d.投标方案:(略) e.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略) f.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略) g.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合理因素。 □ 价格因素:(略) □ 企业实力:(略) □ 企业信誉:(略) □ 投标方案:(略)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略) □ 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略) □ 其他合理因素:(略) 3.定标程序: (1)中标候选人核查(如有)。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包括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除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外,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仅1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所有中标候选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2)考察、答辩(如有)。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也可组织拟派项目团队现场答辩。考察、答辩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考察、答辩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档备查; (3)定标。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方法、规则确定中标人,形成定标报告。定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相关音视频、记录均纳入招标档案保存; (4)定标结果公告。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按本须知第7.6款约定的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定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中标单位拟任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定标时间、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的理由等内容。 (5)定标一般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略)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