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宗地块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该宗地块拟用于建设的产业类型为光电光学。 (五)该宗地(BBXC-G-(略)-(略))与BBXC-G-(略)-(略)和BBXC-G-(略)-(略)地块采取同一个联合挂牌公告、同步摘牌成交的方式,按照《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略)版),相邻地块的建筑退让距离在满足建筑物消防、安全等间距要求前提下,可统筹考虑。 (六)经镇隆镇人民政府申请,该宗地块实行不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项目建设需按照《关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北部新城片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七)该宗地块须按镇隆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投资指标进行建设: ①投资强度:(略) ②单位产值:(略) ③单位税贡:(略) (八)地块交付时间及地块动工竣工时间 1、竞得人在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1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4年内(具体日期以土地出让合同及用地者与属地镇街签署的产业监管协议时间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该宗地块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