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略)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承诺书。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略)年4月至(略)年6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五险)。(备注:(略) 3.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除项目经理以外):(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查询内容:(略) (2)投标人(查询内容:(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