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保证金:(略) 交纳截止时间:(略) 交纳方式:(略) 1、在签订《标的交割单》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意向受让方); (2)竞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拒绝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标的交割单》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交所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