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医用气体及配设施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投资【(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财政资金占比(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3其他要求:(略)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城三羊东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楼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张云岭 | 项目负责人: | 齐明月 |
| 电话: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略)-(略) | 传真: | (略)-(略)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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