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略)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A(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略)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数据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R(略)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R(略)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北、华丰河两侧
2.3 建设内容:R(略)地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硬质景观、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附件。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略)日历天。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略)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略)年7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略)年7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终总分得分(阶段评审得分+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有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排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略) 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诚信承诺书)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现场勘察和材料品质保证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和材料品质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略)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略)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略)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略)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略)% ; K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 K2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高值(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系数K | (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略)%、(略)%、(略)%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略)%、(略)%、(略)%、(略)%、(略)%、(略)% | 机电安装工程 | 9%、(略)%、(略)%、(略)%、(略)%、(略)%、(略)%、(略)% | 市政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绿化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分,扣完为止。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略)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答辩题目共1道题,满分2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各出1道题,随机抽取1道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黑色水笔在投标截止当日9:(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未参与现场答辩的,答辩不得分。 (4)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第二阶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5页 | 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略)-(略)页):(略) | 不超过(略)页 | 4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略) 注: (1)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求语言为普通话。 (2)暗标要求:(略) (3)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请各投标人注意视频容量大小及相关暗标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视频无法上传或视频模糊无法分辨或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2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配套用房、仓储建筑、安置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政策房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高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由参与验收各方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中专业暂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及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专业分包中标通知书或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评审要素的,则需额外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略)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 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略)%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略)%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略)%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2.3.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项目类别)信用得分* /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略)(项目类别)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7月(略)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s:(略)
8.5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