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王家峰热源厂烟气余热回收工程EPC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