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略)% ,财政资金占比0%。
建设单位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略)#厂房室内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略)
2.3计划工期:(略)
2.4质量标准:(略)
2.5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9时0分至(略)年8月1日9时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郑重公告:(略)
特别提醒:(略)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略)#厂房室内外工程施工 | 无 | 0 |
(略). 联系方式
(略).1招标人:(略)
(略).2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