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略)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合同融资政策:(略)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6)公告媒体:(略)
(7)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8)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9)、补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9.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