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超声支气管镜及富士胃肠镜维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总金额:(略)
品目一:(略)
品目二:(略)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一 | 富士超声支气管镜维保服务 | 1 | 年 | (略).(略) |
二 | 富士胃肠镜维保服务 | 1 | 年 | (略).(略) |
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将合同转包、分包,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5)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略)
2.响应方式:(略)
3.磋商方式:(略)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函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