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承办本次省级储备粮(早籼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略)
2.交易地点:(略)
3.交易方式:(略)
三、交易标的
1.销售出库(略)年产早籼稻(略)吨,粮食质量以公示的《(略)年7月(略)日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储早籼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依据,质量以实际存储库点现存粮食质量为准。买方须在交易前到实际承储库点扦样看货,承储库点须积极配合看货,拍卖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2.采购轮入(略)年产早籼稻(略)吨,粒型为纯圆粒型粉米专用稻,不得混有长粒型早籼稻谷、(略)和涌优(略)等其他品种,产地要求:(略)
质量要求:(略)
采购早籼稻(圆粒型)到库后,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以单车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货物经整理能够达到本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损耗和整理费用。中标方严禁掺混陈粮,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中标方违约处理,没收全部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政策风险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交易方式、价格
1.早籼稻销售价格按(略)元/吨竞价底价,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早籼稻出库委托方库内仓前散粮车板交货,装车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早籼稻(圆粒型)采购价格为(略)元/吨(固定价),于委托方库内仓前车板交货,入仓前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入仓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中标客户按照“先轮入后轮出”、“边进边出”方式,完成(略)年产早籼稻(圆粒型)轮入到委托方库区的指定仓房,并负责(略)年产早籼稻出库。同时确保早籼稻轮换不超轮换架空期。
五、交易期限
(略)年9月(略)日前完成(略)年产早籼稻(圆粒型)入库;(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略)年产早籼稻出库。
交易客户在中标后(略)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出入库计划,并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履约,确保规定期限完成出入库任务。
六、结算方式
1.出库结算:(略)
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在付款期限内按合同缴付全部货款,并在出库日到期十个工作日前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执行的,双方可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对逾期未出库早籼稻按逾期未出库时的数量每吨0.(略)元/天收取保管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以及处理中标方未出库早籼稻。
2.入库结算:(略)
发票单位:(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七、资格条件
1.凡具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用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略)
3.交易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各(略)元/吨(含销售和采购各(略)元/吨,其中:(略)
4.交易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中标方须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5.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九、联系方式
电话:(略)
(略)、(略)(财务)
网址:(略)
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