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授权委托书:(略)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略)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略)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略)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略)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8.2、截止时点:(略)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略)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9.1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关联关系,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注:(略) (b)母公司、直接持股(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持股(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银行营业场所装修工程项目业绩2个,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复印件、②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③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④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文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结果通知文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