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JSZC-(略)-RBGC-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取安保服务单位,维护院区及周边秩序,保障人员财产安全。服务范围为医院辖区(含新华路(略)号、兴隆街老唐闸小学行政区域)及租赁区域、环院马路。职责涵盖门卫、停车、消防巡查、应急救援、纠纷与突发事件处置、夜间巡查、安防消防监控值守及公共卫生事件卡口防控等,全面保障医院安全运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禁止投标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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