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第(略)包自卸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新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第(略)包自卸车),项目编号:(略)
项目基本概况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能源 | 交货期及地点 | 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略) | (略)吨高压清洗车 | 3 | 台 | 燃油 | 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内交货,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标人指定位置 | (略)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略)铲车 | 6 | 台 | 燃油 |
4吨自卸车 | (略) | 台 | 燃油 |
7吨自卸车 | 5 | 台 | 燃油 |
(略)吨自卸车 | (略) | 台 | 燃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略)年-(略)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投标人不存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略)
3.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至(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略)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略)元整,网上支付下载文件(网上可直接下载电子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7.2招标组织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7.3监管部门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