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略)-(略)年饮用水采购项目组织院内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上限:(略)
四、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饮用水供应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及报价,不允许拆分响应。本项目不分子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略)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等。(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廉政承诺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按自身主体类型,提供以下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的证照及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须为国家统一SC开头编码。
6.2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对应有效经营资质:(略)
6.3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除自身经营资质外,须同步提供所投饮用水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SC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或代理商合法经销资质证明,确保货源可追溯、资质与所投产品一一对应。
7.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供应商须致电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需提交“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7”所述材料至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提交方式:
方式一:(略)
方式二:(略)
3.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办公室将电话通知供应商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略)
七、磋商时间及方式:
磋商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时线上参会,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线上身份核验。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公告发布: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略)
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