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根据《郑州大学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遴选若干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组建“郑州大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略)
二、服务范围:(略)
三、服务期限:(略)
五、服务质量:(略)
六、遴选数量:(略)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目录内,取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证书,能够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各种开评标活动;截至 (略)年6月(略) 日,成立时间应不少于 (略) 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信证明(提供(略)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得超过 (略) 岁((略)年6月1 日以后出生);截至 (略)年6月 1 日,拟派项目经理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5年,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和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从业年限以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培训证发证时间为准,人员存在多个或多次培训证书的,以早获得证书日期计算)。
5.(略)年6月 1 日以来,具有为河南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以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日期为准,且项目编号“豫财-XXX”),还应至少具有 1 项河南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业绩(以成交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6.申请人代理项目组由不少于3名的固定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成员应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和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7.在郑州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招标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以及档案室等。
8.(略)年6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豫财购〔(略)〕(略)号文件等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还在执行期内的代理机构,不能参与本次遴选。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公司信息查询截图)。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报名时间与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要求:(略)
3.报名方式:(略)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下载文件、应标界面下载电子遴选文件,请各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内审核状态并及时下载文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九、遴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略)
3.申请文件份数:(略)
4.递交地点:(略)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贯穿合作邀请和后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遴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遴选、入库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服务周期采购代理机构库遴选;取消遴选、入库资格后不再增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在“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遴选人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十一、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略)
十二、特别说明:
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是直接派往学校具体负责采购代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采购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或转委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应仍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并经遴选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清除。
2.对资格条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参照财政部(财库〔(略)〕3 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也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略)〕(略) 号))的清理范围。
4.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遴选活动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郑州大学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