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二手机械设备,设备存放于牙克石市雁河黎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标的资产涉及拆除,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资产清单及照片仅供参考。各类设备(是否含内部器件、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数量、材质、重量、型号等)等均以现状为准,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特别提示:(略)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资产清单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标的存放在牙克石市雁河黎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请意向受让方考虑运输成本。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略) 4、标的涉及拆除,终受让方须具有或聘请具有相关拆除资质的机构拆除标的物。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承诺具有相关拆除资质或聘请具有相关拆除资质机构进行标的物拆除,如因不具备相关回收或拆除资格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及中心无关。 5、竞买成功的受让方负责提货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装卸、运输的所有费用,在提货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 6、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 (略)、特别提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