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路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助餐点运营项目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中标人自收自支,现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略)
2.资金预算:(略)
3.项目要求
采购人免费提供社区用房,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将社区用房打造为养老服务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及助餐服务。运营期间,运营期间建设标准、服务规范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民养老〔(略)〕(略)号)文件及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相关文件规定。
4.项目服务期:(略)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领取招标文件及注意事项
1、时间:(略)
2、报名材料:(略)
3、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接收材料
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
2.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3.项目运营方案;
4.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营团队;
5.过去开展类似项目的案例、报告等材料;
6.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投标报价书需现场送至指定接收地点,邮寄、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接收截止时间
(略)年8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过期不予接收。
(三)接收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略)号)6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