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略)年养护专项工程(路面、桥梁部分)已列入养护计划,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桥梁养护甲级资质,(略)年1月1日后(两阶段验收工程以交工时间为准,一阶段验收工程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双幅按2倍长度计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评标办法
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4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略)〕5号)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6.4本项目实施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9.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略)
电话:(略)
地址:(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