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承租方不得将整栋、整层整体转租给非酒店及酒店配套业态第三方;局部配套合作经营不受限制。 2.承租方经营模式完全自主,出租方不得干涉:(略) 3.装修方案及装修施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出租方已完成的公共区域装修。 4.承租方签约前已实地踏勘房屋现状,予以认可。 5.承租方配置的卫生、环保、消防、安防设备须符合国家行业监管要求。 6.按时缴纳房租、物业费、公共能耗及水电等相关费用。 7.承租方合法合规自主经营,若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甲方可依规追究责任并解除合同。 8.租赁期内房屋主体、公共配套设施非乙方使用原因损坏、故障的,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保养;乙方自有装饰装修部分由乙方自行维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维修保养,甲方尽量避开乙方经营高峰,减少经营影响。 9. 租赁期限正常届满履约完毕:(略) (略).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其他特殊要求: 1.承租方在交纳首期租金同时,向甲方缴付相当于年租金【2】个月标准的履约保证金(按租期内平均租金计算)。 2. 标的物现状为毛坯,需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装修设计图纸及方案需报出租方审核。自开工装修之日期,给予承租方(略)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不在(略)年租期内),装修免租期内承租方免缴房屋租金,需承担公共能耗费和乙方实际发生的自用水电费。 意向承租方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