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方案设计文件:(略)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项目管理机构:3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 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略)分)
| 1.设计说明(0-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0.5分。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分。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1分。 |
2.总平面布局(0-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1分。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2分。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1分。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1分。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0-1分。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2分。 |
3.建筑功能(0-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0-3分。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
4.建筑造型(0-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0-1分。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0-1分。 |
5.结构方案(0-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6.设备方案(0-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0-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8.设计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注:(略) |
注:(略)2.投标人须将此方案设计文件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及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6.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进行打分。 |
注:(略)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扣完为止。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注:(略)②各专业负责人不得重复计分。③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略)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