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租标的为停放于连云区板桥街道中云台大道6号场站内的部分车辆,共计(略)辆电动牵引车、9辆柴油牵引车、(略)辆集装箱挂板,评估价为1,(略),(略).(略)元/年(含增值税),挂牌价为1,(略),(略).(略)元/年(含增值税),租赁期限3年,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金递增方式为固定不变。 2.本次招租标的图片及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出租方承诺在本次交易成交后(以成交之日计,如合同未到期,则以合同到期之日计)(略)天内交付,标的数量,标的状况等以交割时实物现状为准,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承租标的所涉及的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本标的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5.承租方需可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须在承租期限内购买交强险、商业险、货运险等齐全合规保险。承租方招聘的驾驶员必须购买合规的保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意外伤害险)。 6.承租方严禁对招租标的进行转包、改装、超载、抵押等行为,严禁私自擅自改装车辆,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改装,改装车辆需符合国家道路交通要求。 承租方应按招租方管理要求做好日常车辆管理:(略) 7.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承租方愿意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况竞买,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