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太原市集中供热用户委托代建工程所需不锈钢软水设备采购及服务:
3.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软水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软水设备生产历史,软水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软水设备生产历史;
3.2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产品开发研制能力,其工装设备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等方面应能完全满足本项目产品的工艺要求;
3.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略)年1月-至今),不低于三项(略)th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方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供货合同、软水设备出厂前性能测试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作证明(该材料需投标单位盖章确认,非中文材料需附带提供中文翻译件,且该翻译件同样需要投标单位的盖章确认),如提供资料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则废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